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莞产交公告第18008号)
受委托,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
项目编号:180080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单位基本情况
标的单位名称: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
单位经济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新园中区
法定代表人:陈颖
开办资金(万元):40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3日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2014年9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学前教育 全日制非学历教育
职工人数:0人
标的单位其它出资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单位产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 否
标的单位产权结构
前十大出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1、东莞市虎门金帆实业总公司 100%
标的单位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广州宏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沙角A电厂工会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8年4月19日
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504.94
负债总额(万元):341.56
净资产(万元):163.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63.38
标的单位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418.47
负债总额(万元):36.46
所有者权益(万元):382.01
标的单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2018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408.04
负债总额(万元):248.05
所有者权益(万元):159.99
2018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万元):120.01
2018年1-3月份利润总额(万元):51.88
2018年1-3月份净利润(万元):50.67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
挂牌价格(万元):250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东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转让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与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之日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总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包括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将其划入转让方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获得受让资格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5)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合同》或未与幼儿园办学场所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7)出现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自《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不少于40 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7月4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东莞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合同》。
是否涉及标的单位职工处置:
1. 新苑幼儿园目前有11名借工人员(园长1人、副园长1人,教师6人、保育员2人、仓管员1人)与28名劳务派遣人员。借工人员的借工合同将于2018年7月31日期满终止,借工合同到期后借工人员将不再于幼儿园任职,受让方应自行解决上述人员空缺问题。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合同将于2018年7月31日期满终止,受让方应承诺其将督促新苑幼儿园在劳务派遣人员同意的前提下自2018年8月1日起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且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
2. 新苑幼儿园园长目前由转让方人员兼任,兼任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受让方应另行委派或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担任园长,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保证新苑幼儿园正常办学。
3.新苑幼儿园财会计人员目前由转让方人员兼任,兼任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上述期限届满后,最终受让方应另行委派或聘任财务会计人员负责新苑幼儿园的财务、税务工作。
标的单位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说明:
1.未披露的债权债务的承担
在资产评估基准日前,如新苑幼儿园存在标的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则由转让方依法承担。
2.过渡期内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的处理
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新苑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登记之日(含)止(下称“过渡期”)新增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单位依法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过渡期内标的单位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基本账户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其所投资的幼儿园注册资本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幼儿园基本账户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的股东、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法人单位不能同时申请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为市一级及以上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其举办的幼儿园成立超过二年;
4.意向受让方举办的幼儿园自成立以来无年检不合格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受让。
交易条件:
1.本项目的交易条件以转让方制定的《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合同》(范本)为准,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须承诺无条件按上述合同(范本)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不得提出任何与合同条款冲突的实质性修改意见。
2. 新苑幼儿园现在使用的办学场所与本项目捆绑出租,出租底价为329.06196万元/5年(各部分底价详见下表),相关出租条件以《租赁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为准。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承诺以不低于前述出租底价的报价承租上述办学场所,承租期限为5年,并应无条件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物 |
面积(㎡) |
单价租金底价 (元/月/㎡) |
月租金底价 (元) |
5年总租金底价 (元) |
幼儿园楼宇建筑 |
2781 |
17 |
47277 |
2836620 |
幼儿园活动操场 |
530 |
6 |
3180 |
190800 |
楼宇南面围墙边绿地 |
60.64 |
6 |
363.84 |
21830.4 |
幼儿园园外玩具活动场地 |
670.47 |
6 |
4022.82 |
241369.2 |
合计 |
|
|
54843.66 |
3290619.6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挂牌转让之日,标的单位的出资情况、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了解。
2.标的单位情况见《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转让合同》、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按照《东莞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方开办幼儿园时已向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缴纳了办学风险金93.6万元,本项目挂牌价不包括以上资金,受让方须在产权变更前将上述办学风险金全额支付给转让方,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有关部门理顺办学风险金的支付关系。
5.幼儿园目前的经营场地由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提供给幼儿园使用,本次产权转让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同意按受让方的有效承租报价出租给受让方,租赁期限为五年。
6.非受让方自身原因且本次举办者变更未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受让方分别与转让方、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结果之日立即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产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规定不明确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需向相关第三方支付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或竞价服务费),依照转、受让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或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或规则(须知)之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莞市虎门金帆实业总公司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沙角发电厂内
法定代表人:胡锦培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330
监管机构(部门):沙角A电厂工会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关于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公开挂牌交易的请示》的批复
持有标的单位产权比例:100%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100%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117768 彭先生 0755-83690822 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69-22117762 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意生活城展贸中心B区二楼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dgcq.com;微信公众号dgcq0769。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330010190010013113;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营业部。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成交公告
东莞市虎门金帆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东莞市虎门新苑幼儿园整体产权在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挂牌,该标的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163.38万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50万元,最终以人民币250万元的价格成交。现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交易合同,特予以公告。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0日